紀檢監察處(審計處)前身為紀檢監察審計室,下設紀檢監察科、審計科。2016年開始的第六次全員聘任方
案,將紀檢監察審計室分設紀檢監察處和審計處,二處合署辦公。紀檢監察處下設三級機構紀檢監察科。2018年
省紀委監委開始省屬國有企業和高校紀檢監察機構改革,按改革方案要求和學校申報,省編委已經下文,增加監察
專員領導職數(副廳級),監察專員任學院紀委書記;成立監察專員辦公室,設一正二副領導職數,下設紀檢監察
一處、紀檢監察二處,各設一正一副領導職數。